《車廂裡的歌聲,我們該怎樣看待?》

星期六下午兩點幾,港鐵列車駛向落馬洲。車廂裡不算太擠,乘客各自低頭看手機、打盹、發呆,典型的假日午後景象。

然後,歌聲響起來了。

是一個男生,看上去大概十八、二十歲。他在車廂裡站著,旁若無人地唱歌——日文歌,節奏明快。唱到副歌的時候,他甚至跳起舞來,動作誇張,在靜態的車廂裡,顯得格外突出。

周圍的乘客開始有了反應。

有些人抬起頭,看了一眼,然後繼續低頭看手機。有些人皺了皺眉,把身體微微側開。有些人忍不住竊笑,用手肘輕輕碰一下身邊的朋友,示意他們看過去。有些人則索性換了位置,移到較遠的車廂。

沒有人上前制止他。沒有人跟他說話。甚至沒有人正眼看他多過幾秒。大家只是默默地用自己的方式——避開、無視、竊笑——去回應這個在公共空間裡「不合常規」的行為。

我坐在不遠處,看著這一幕。

我留意到他的眼神,沒有刻意看任何人,視線是散開的。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,沒有因為旁人的目光而退縮,也沒有因為那些竊笑而停止。他只是在唱歌,在跳舞,在做他自己。

十五點十分,列車到達大埔墟。他沒有停下來,繼續唱著那首日文歌,一邊跳著舞,一邊走出了車廂。歌聲隨著車門關上而消失,車廂恢復了原來的安靜。

然後,我在想:我們該怎樣看待這件事?

有人會說,公共空間本來就應該遵守秩序。車廂不是舞台,不是每個人都想聽別人的歌聲。在一個擠滿陌生人的密閉空間裡,突如其來的歌聲和舞蹈,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一種打擾,甚至是一種不安。我們有權利要求一個安靜的乘車環境,這並不為過。

有人會說,這個年輕人只是做著讓自己快樂的事。他沒有傷害任何人,沒有做出任何攻擊性的行為,他只是唱著歌、跳著舞,活在自己的世界裡。如果我們因為一個人「不合常規」就避開他、側目他、竊笑他,那我們又算不算在傷害他?

有人會說,假如他是ASD人士,反應會不一樣。但問題是,為什麼我們需要一個「標籤」,才能決定要不要包容一個人?如果一個行為本身沒有對錯,那我們對它的反應,究竟基於什麼?

也有人會說,這兩種立場之間,沒有絕對的對與錯。公共空間本來就是一個充滿不同人的地方,每個人對「舒適」的定義不同,對「打擾」的接受程度也不同。我們可以選擇繼續看手機,可以選擇微笑,可以選擇換位置——沒有哪一個選擇是「正確」或「錯誤」的。重要的是,我們在作出反應之前,有沒有停下來想一想。

我沒有答案。我只是在想:如果下一次,你在車廂裡遇見一個唱歌跳舞的年輕人,你的反應會是什麼?你會皺眉,會微笑,會無視,還是會好奇?

而你的反應,又反映了這個社會的什麼?

這篇文章,只是想邀請你,一起想一想。